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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岗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宣传资料
2017-10-10 17:27   审核人:

    近年来,龙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贯彻落实《教育督导条例》和《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》,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基本要求和龙岗实际相结合,因地制宜、大胆创新,对全区181所中小学校和443所幼儿园全面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,实现了公民办、中小幼挂牌督导全覆盖。

一、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。专题印发了《龙岗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》,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。

二、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“三级管理”架构。我区依托“一级办学、一级管理”的教育管理体制,充分利用各街道教育办的力量,赋予其教育督导职能,实现行政管理和教育督导的有机结合,构建了 “区督学管理办公室-街道责任督学工作站-督学责任区”的三级管理架构。

三、组建三支督学队伍。我区建立了一支由挂牌责任督学、学科督学和特聘督学组成的督学队伍。责任督学共计106人,承担全区181所学校和443所幼儿园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;学科督学共计308名,主要承担课程建设、学科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的监督和指导工作;特聘督学共计83人,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专项调研,帮助发现学校的办学经验亮点和办学中存在的问题,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学科督导提供指引,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在研究的状态下开展工作。    

四、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情况介绍

1.责任督学有五项基本职责: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;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;受理、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;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;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,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。同时规定,责任督学有权对学校管理、招生收费、课程开设、教育教学、教师师德、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学校安全卫生、校风、教风、学风等情况进行督导。

2.全区中小学校(幼儿园)均配备一名专职(兼职)责任督学,对学校(幼儿园)定期开展督导,每学期督导5次以上。

3.学校(幼儿园)正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有责任督学公示牌,公示信息包括责任督学照片、姓名、联系方式和督导八大事项:(1)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。(2)招生、收费、择校情况。(3)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。(4)学生学习、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。(5)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。(6)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,学生交通安全情况。(7)食堂、食品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。(8)校风、教风、学风建设情况。

4.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宣传途径包括:学校(幼儿园)校门口公示牌、学校(幼儿园)校园网、督学校园巡视、学校相关会议等渠道。

5.师生、家长与责任督学的沟通方式包括:电话、微信、微信群、微信企业号、个别访谈、集体座谈、电子邮件等,沟通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:学校发展规划与制度建设,教师队伍建设及专业发展,学校课程与课堂教学,学生学业水平及身心发展,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,家校互动等。师生或家长反映的问题,责任督学应及时反馈并协助解决。

6.责任督学到校开展督导工作形式可以多样化,形式包括:巡视校园、会议研讨、集体座谈、个别访谈、观课评课、问卷调查等。

7.责任督学观课后,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应提供必要的指导,主要包括:课堂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环节、课堂教学评价、作业设计与批改、学科教研水平,提出的意见应中肯、有用。

8.责任督学在督导结束后应向学校及时反馈督导意见,学校收到意见后应及时整改,并提交整改报告。督导工作可以促使学校办学规范化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。

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2017年9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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